双软认定
发布日期:2021-01-07 13:15:31 浏览次数:95
“双软认定”是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一种,对于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软件型企业来说并不陌生。
一、“双软认定”的基本条件
1、软件产品认定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申请单位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且拥有该软件产品知识产权;
(3)软件产品经软件行业协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2、软件企业认定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40%,研发人员比例占当月平均职工数的20%以上;
(3)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
(4)企业软件产品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50%(信息系统集成及嵌入式软件企业不低于40%)
(5)企业具有至少1项软件产品认定证书;
(6)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证明文件等。
二、“双软认定”的好处
1、当企业的软件产品登记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2、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均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3、软件企业一旦被认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便可以销售到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11年1月1日以后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还可以享受所得税“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4、软件企业不止是企业的文化,更是企业想要申请一些国家资助的有力依据。
5、软件审查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6、双软认定还可以显示出企业技术实力和市场价值,是非常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无形资产价值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