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施行!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合辑
发布日期:2020-12-19 15:57:25 浏览次数:166
官方专利检索服务收费标准调整
2021年1月1日施行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产品及服务优化调整方案》的公告”显示,自2021年01月01日起,检索咨询中心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检索服务委托书》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
专利审查指南 2021年1月15日施行 2020年1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公告(第391号公告),修改后的《专利审查指南》自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是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部署,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 修改部分: 一、第二部分第十章第3.5节的修改 二、第二部分第十章第4.2.3节的修改 三、第二部分第十章第5.1节的修改 四、第二部分第十章第6.1节的修改 五、第二部分第十章第9.2.1节的修改 六、第二部分第十章第9.3.1.7节的修改 七、第二部分第十章第9.4.2节的修改 专利法 2021年6月1日施行 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详情查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著作权法 2021年6月1日施行 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自明年6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完善了网络空间著作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和明确惩罚性赔偿原则等,为创作者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撑腰”。 详情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全文 专利导航指南 2021年6月1日施行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起草的《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于2020年11月9日批准发布,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 2021年6月1日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制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标准于2020年11月9日批准发布,并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是在《电子商务法》框架下研究形成的国家推荐性标准。该标准结合了我国电子商务领域发展实际,充分借鉴了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已有经验。标准从范围、规范性文件、术语和定义、电子商务平台管理、电子商务网络信息平台要求、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一致性测试等七方面内容提出明确要求。标准的制定有利于引导电子商务平台相关各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提升各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优化电子商务领域营商环境,展现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和能力。详情查看:《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GB/T39551-2020)解读
详情查看:《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全文!2021.6.1日起实施